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州要闻

低保延保渐退期间 再次出现生活困难怎么办

2021-11-11 07:51:41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曾建兵

  福州日报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兰敏辉

  小王的父母均患残疾,家庭为低保户。今年7月,小王大学毕业参加工作,月薪3000多元,所在乡镇政府通知其家庭收入超标,经复核认定已达到退保条件,考虑其家庭实际情况,自认定次月起还可以延续保障几个月。今年10月,小王的母亲查出胃癌早期,手术费至少要几万元。

  小王家在低保延保渐退期间又出现生活困难,是否可以转为正常保障?市民政局工作人员答复:在低保延保渐退期间,如果家庭再次出现基本生活困难,重新符合低保认定条件的,可转为正常保障。小王应尽快与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联系,并根据工作人员要求提供家庭经济状况变化的相关材料。

  案例点睛

  《福建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第六十一条规定,落实延保渐退机制,低保对象经复核认定、定期核查已达到退保条件,但在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仍有实际困难的,由审核确认机关自认定次月起延续保障6~12个月,延保期间救助政策不变、保障力度不减,具体适用情形、延保月数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脱贫人口等特定对象的延保渐退按有关规定执行。延保期满自动退保,但在延保期间由于低保标准提高、政策调整、再度致困等原因重新符合低保认定条件的,自动转为正常保障。

【责任编辑:徐匆】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