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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实现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全覆盖

包括226家公共机构、501个公共场所

2021-09-17 09:09:17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赵铮艳

台江实现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全覆盖

  16日,三迪商场的保洁人员(左)在分类投放垃圾。

  福州新闻网9月1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赵铮艳 通讯员 许流钦/文 记者 叶诚/摄)福州市加快推进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记者16日跟随市城管委有关人士赴台江区开展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督查时了解到,台江区目前已实现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全覆盖。

  16日上午,记者在工业路三迪商场看到,商场内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套齐全,醒目区域设有垃圾分类宣传设施,商场内外的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垃圾分类相关内容。

  据介绍,该商场约有400家商户,商场管理方与每家入驻的商户均签订了垃圾分类责任书,要求商户在户内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未按规定投放垃圾的商户,一经发现由商场管理方责令整改;拒不整改或态度恶劣的商户,名单将被上报给城管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该商场垃圾分类管理体系较为健全,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较为完善。从商场提供的软件材料可以看出,每月商场管理方都会联合辖区垃圾分类企业,举办垃圾分类培训以及公益宣传活动,对大型综合体垃圾分类工作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台江区城管局环卫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台江区制定了《台江区公共机构(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方案》《公共机构(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要求》和《公共机构(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导则》等规章制度,并开展常态化考核检查,现已实现辖区226家公共机构、501个公共场所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中,三迪商场、融侨中心、台江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第一幼儿园作为台江区公共机构(场所)垃圾分类工作示范点,分别展示了大型综合体、写字楼、学校等不同系统生活垃圾分类的主要做法与工作经验。

  根据市城管委有关要求,属地政府在加快推进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过程中,要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原则,引导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形成多元共治、统筹推进的格局,进一步提升福州垃圾分类工作水平。

【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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