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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亿元,为八闽老旧小区美颜

2021-06-10 09:55:02  来源:福建日报

  数字

  老旧小区改造进行时

  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游笑春

  2010年起,福建省委、省政府把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城建战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攻坚、宜居环境建设、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等一系列民生基础设施领域的建设行动,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投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截至2018年,我省老旧小区改造总投入达100多亿元,累计改造约7600栋,涉及35万户。其中福州、厦门两市分别完成859个、318个小区改造,分别惠及居民21.3万户、3.2万户。

  经2019年摸底排查,全省尚需改造的老旧小区约有62.4万户。我省安排三年计划,到2022年底前将这些小区全部改造完成,预计总投资额200亿元,拉动社会投资1100亿元。同时,鼓励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在地方财力允许的前提下,推动2000年至2010年间建成的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小区和街区、片区改造。

  2020年,全省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281个、23.11万户。

  2021年,全省计划安排2564个、37.2万户老旧小区(街区、片区)改造项目。老旧小区改造纳入我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并启动2000年至2005年间建成、基础设施不完善的老旧小区改造。鼓励各地推进连线成片改造,统筹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建设成“完整社区”。

  2020年12月全省开展第二次摸底排查,经统计新增老旧小区27.8万户可纳入改造范围,拟在“十四五”期间全部完成改造。

  高品质环境提升居民幸福感

  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游笑春

  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指出,建设好管理好一座城市,要把菜篮子、人居环境、城市空间等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切实抓好。

  老旧小区改造不仅是提升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城市空间服务功能的重要举措,更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省如何创新体制机制,破解改造中普遍面临的“人”“钱”“地”等难题,加快推进新一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首先,从“政府改、居民看”变为共同缔造,居民全程参与。各地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街道、社区基层组织等的作用,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加强基层党建、促进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结合资金安排、小区实际和居民诉求,动员居民自发提出改造申请,共同制定改造方案,邀请居民参与项目改造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后期维护管理等全过程,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钱从哪儿来是关键。我省通过居民合理出资、政府财政支持、管线单位出资、社会力量参与、加大金融税收支持力度等五个渠道,千方百计筹措改造资金。2019和2020年,我省累计争取中央补助资金26.57亿元,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9.32亿元,省级财政也专门安排4.4亿元补助资金用于全省老旧小区改造。今年截至5月底,省级财政已下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6.92亿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08.2%。金融机构也积极提供贷款重点支持市场力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我省还简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程序,由县(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改造方案,认可后由相关部门直接办理立项、用地、规划审批。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简化相关审批手续。鼓励一定区域内、同一项目(法人)单位实施的多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捆绑打包报批,一次报批,分批实施,减少审批频次,压缩审批时间。鼓励相关各方进行联合验收。同时,还在全国率先出台老旧小区改造负面清单,从改造范围、实施方案、资金使用、工程管理、机制建设等5个类别提出21条负面行为,让老旧小区改造不“任性”。

  改善居住环境是创造高品质生活的重要一环。当前,我省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计划已进入大规模推进阶段,各地应科学规划、大胆探索,改出老旧小区新面貌,改出广大群众新生活,改出城市发展新空间,充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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