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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位突破生态建设的福建探索

2021-04-20 09:16:00  来源:福建日报

  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强调,绿色是福建一张亮丽名片。要接续努力,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福建的骄傲。

  作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多年来,省委省政府沿着习总书记擘画的宏伟蓝图,传承接力高位推进生态省建设。2020年,福建省再一次交出了水、大气、生态环境质量全优成绩单:全省12条主要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97.9%;9市1区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98.8%,PM_2.5浓度下降至20μg/m^3,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40%;森林覆盖率66.8%,连续42年保持全国首位。

  与此同时,福建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位居全国第7、第6,所有地级市人均GDP均超全国平均水平,实现生态环境“高颜值”和经济发展“高素质”协同并进。

  生态治理

  描绘美丽新福建

  山海画廊,人间福地,“生态优等生”早已是福建的金字招牌。从21世纪初提出生态省建设战略思想,到2014年被国家批准为全国第一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再到2016年成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征程中,福建一以贯之,并不断取得突破。

  在生态环境质量长期高位运行的高起点上,福建如何优中求进?

  通过“1+7+N”污染防治攻坚计划,高质量构建污染防治共治体系,圆满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

  打赢蓝天保卫战。福建坚持PM_2.5与臭氧的协同控制,率先在全国出台省级臭氧污染防控指南,建立挥发性有机物地方排放标准体系,推进实施大气环境精准减排“十百千”工程,让空气变成“福气”。

  打好碧水保卫战。福建率先出台比国家“水十条”更严格的省级工作方案,将流域整治从“大动脉”延伸至“毛细血管”,连续4年将小流域整治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从2017年起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治水全覆盖;以小河水净促大河清,小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96.9%,劣Ⅴ类小流域和“牛奶溪”全面消除。

  打好净土保卫战。持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紧盯农用地、建设用地,建立土壤环境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打好碧海保卫战。加强陆海统筹、河海联动,分类梯次推进海湾综合整治,强化涉海排污口和海漂垃圾智能监管和智慧治理,助力打造碧海银滩、湾美岸绿的美丽海岸带,全省近岸海城水质优良比例达82.9%。

  同时,福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指示精神,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建立保护地369处,覆盖全省70%以上的典型生态系统。

  锐意探索

  引领生态文明建设改革

  福建省以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为抓手,在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上自我调整、自我加压,推动形成紧密的政府、企业、社会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机制:

  率先扛起“党政同责”大旗,建立党政生态环保考核机制,每年由省委书记、省长与各地市党政“一把手”签订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军令状”。

  通过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GEP核算等试点工作,用制度手段破解个别地方领导干部片面追求GDP增长,忽视环境保护带来的弊端,让“生态美”成为福建省永续发展的优势。

  创新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无缝衔接机制,实现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全覆盖,倒逼和推动各地扎牢生态环境保护的篱笆,让生态文明建设落到实处,推动一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解决,让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效成为人民实实在在的感知。

  建立流域、重点生态区域等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并形成长效的补偿资金投入制度,通过资金鼓励和推动上游地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做到“既要好了生态,也要鼓了钱袋”。

  推行排污权、碳排放权等资源环境权益交易制度,推动企业逐渐从“要我减排”向“我要减排”转变。创新企业环境信用动态评价机制,将评价结果与绿色信贷联动挂钩,引导和促使企业自觉改进环境行为,实现“他律”向“自律”转变。

  同时,通过机制创新,让全社会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依托全国首个省级生态环境领域亲清服务平台,构建全链式贴心服务,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激发绿色领跑内生动力。以“绿盈乡村”建设为载体,用数字为村庄画像,群众只需扫描“一村一码”,即可参与村庄环境治理,助力乡村振兴。“十三五”期间,公众生态环境满意率达91.9%。

  至2020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38项重大改革成果全面完成,生态云平台等39项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向全国复制推广。

  下一步,福建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实施生态省战略,打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先行示范区,建设美丽中国示范省份。

【责任编辑:陈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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