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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山时评丨依法不起诉 宽严相济显温度

2021-04-14 08:41:57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方兵

  16岁少年小明路过大门敞开的民房,想到自己正缺钱买游戏装备,便走进房间偷钱。警察根据附近的公共视频,很快就找到了他所在的学校。考虑到小明系未成年在校生,是初犯、偶犯,且认罪悔罪,福清检察院对小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向他送达“训诫令”,向他父母送达了“督促监护令”。

  综合小明的情况,检察院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给了他改过自新的机会。这是“善良司法”的一个缩影,凸显了检察官的柔情,也向当事人传递了司法温情,折射出法律的教育感化挽救功能。“双令”齐发是法与情的结合,背后是检察官为孩子回归社会所做的努力。

  孩子是家庭的未来,也是国家的希望。无论何种原因,他们走上歧途,是家庭的不幸,也是社会的损失。关注他们,在误入歧途的时候拉上一把,他们就是未来的建设者;漠视他们,撒手不管,他们中许多人可能会走上危害社会的歧途。“善良司法”正是对误入歧途少年的“拉一把”,让他们有新的开始。

  当然,“善良司法”也是司法公平公正的一面镜子,需要执行者秉公执法,依法办案,在执行中不走形,不越轨,心无杂念。只有执行者心善、心正,在司法实践中真正做到“以人民为中心”,群众才能真正感受到“善良司法”所带来的温情。

  “法律是公正与善良的艺术。”用好“善良司法”,对误入歧途者进行帮助、教育、矫治,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重新回归社会,走上人生正道,这既是给当事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也是给一个家庭带去希望,更传递出司法为民的温暖。

  (作者:方兵)

【责任编辑:马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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