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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假首日,福州3人被查!其中2人面临刑事处罚!

2021-10-02 22:17:43  来源:福州晚报
  

  10月1日晚,福州交警持续在全市开展酒驾醉驾夜查集中整治行动,先后查获3起涉酒违法驾驶行为,其中2名驾驶员涉嫌醉驾面临刑事处罚。

长假首日,福州3人被查!其中2人面临刑事处罚!

  资料图

  当天20时30分许,仓山交警大队展城中队出动民警4名、辅警14名,在后坂路设卡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夜查现场,民警为过往车辆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后,还及时利用消毒装置为酒精测试仪消毒。

  21时22分,一辆黄牌闽A本田摩托车从鼓山大桥下桥往白湖亭方向驶来,驾驶员陈某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拦下检查。现场民警发现,驾驶员陈某满身酒味。经检测,陈某体内酒精含量数值为114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驶。随后交警将陈某带往医院进一步抽血检测。

  驾驶员陈某表示,国庆节当晚,自己和朋友吃饭,喝了几瓶酒,抱着侥幸心理骑车回家。“马上就骑到家了,没想到被抓了。”陈某被查获后当场认栽,并声称“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

长假首日,福州3人被查!其中2人面临刑事处罚!

  资料图

  22时28分,交警又查获一辆贵J牌照的小车,驾驶员经酒精吹气测试数值为4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交警依法对车辆驾驶员何某作出驾驶证扣12分、吊销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据了解,当晚仓山交警大队共查处3起涉酒违法行为,其中2起涉嫌醉驾。

长假首日,福州3人被查!其中2人面临刑事处罚!

  资料图

  从今年9月初开始,福州市试点针对辖区内发生的酒驾事故、查处的严重醉驾违法当事人,倒查同席、同乘人员(公职和企事业单位人员)是否劝阻酒驾、劝阻无效后是否报警。一经查实未尽告知义务的,将向其所在单位和同级文明办抄送具体情况,督促所在单位强化内部安全管理。如发现涉嫌违法违纪线索的,将抄送纪委监委等部门。而且,福州交警对举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市民实施奖励,市民可拨打110进行举报,经交警查证属实的每宗奖励2000元。

  福州交警表示,国庆假期,福州交警将持续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查处,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广大司机朋友请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福州晚报记者 林春长 综合福州交警微发布)

【责任编辑:陈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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