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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330万元!福州闽侯“放大招”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

2021-03-18 11:49:44  来源:闽侯教育

  好消息!为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福州市闽侯县将实施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最高可获得330万元奖励!

  那么,哪些人才符合引进条件?相关待遇如何?一起来看↓↓↓

  需要哪些人才?应符合哪些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

  01名校长

  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编制内在职在聘,且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①省级中小学名校长;

  ②现任省级一级达标校、省级示范学校3年及以上的中学校长或担任省级示范校3年及以上的现任小学校长,且入围省级名校长培养的人选。

  02名教师

  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编制内在职在聘,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②“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省级人选;

  ③正高级教师;

  ④省级教学名师;

  ⑤特级教师;

  ⑥省级学科带头人;

  ⑦福州市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

  ⑧45周岁及以下省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

  二、适用型人才

  01优秀专项人才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编制内在职在聘,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近五年中学生五项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和省级一、二等奖获奖学生的第一指导教师;

  ②近五年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教师技能大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和省级一等奖获奖教师。

  02优秀青年人才

  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①“双一流”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②“双一流”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③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公费师范生;

  ④“双一流”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⑤福建师范大学师范类前20%优秀本科毕业生。

  人才引进后相关待遇如何?

  一、名校长、名教师

  1.“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教学名师和国家级名校长引进后的前五年给予150万元生活津贴,引进满五年后再给予80万元生活津贴,购房时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2.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学科带头人引进后的前五年给予120万元生活津贴,引进满五年后再给予80万元生活津贴,购房时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3.“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正高级教师、省级教学名师引进后的前五年给予100万元生活津贴,引进满五年后再给予50万元生活津贴,购房时给予8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4.省级名校长引进后的前五年给予80万元生活津贴,引进满五年后再给予50万元生活津贴,购房时给予5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5.特级教师引进后的前五年给予70万元生活津贴,引进满五年后再给予30万元生活津贴,购房时给予5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6.省学科带头人引进后的前五年给予60万元生活津贴,引进满五年后再给予30万元生活津贴,购房时给予5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7.福州市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引进后的前五年给予50万元生活津贴,引进满五年后再给予30万元生活津贴,购房时给予5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8.省级名校长培养人选、省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引进后的前五年给予50万元生活津贴,购房时给予5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9.个别不完全具备名校长、名教师条件,但教育教学能力业绩在省内或者全国特别突出的教育人才引进后的前五年给予50万元生活津贴,购房时给予5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二、优秀专项人才

  1.近五年中学生五项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获奖学生的第一指导教师

  ①国家级一等奖获奖学生的第一指导教师,引进后的前五年给予120万元生活津贴,引进满五年后再给予50万元生活津贴,购房时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②国家级二等奖获奖学生的第一指导教师,引进后的前五年给予80万元生活津贴,引进满五年后再给予50万元生活津贴,购房时给予5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③国家级三等奖获奖学生的第一指导教师,引进后的前五年给予50万元生活津贴,引进满五年后再给予30万元生活津贴,购房时给予5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④省级一等奖获奖学生的第一指导教师,引进后的前五年给予30万元生活津贴,引进满五年后再给予30万元生活津贴,购房时给予5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⑤省级二等奖获奖学生的第一指导教师,引进后的前五年给予20万元生活津贴,引进满五年后再给予20万元生活津贴,购房时给予3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2.近五年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教师技能大赛获奖教师

  ①国家级一等奖获奖教师,引进后的前五年给予50万元生活津贴,引进满五年后再给予30万元生活津贴,购房时给予3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②国家级二等奖获奖教师,引进后的前五年给予30万元生活津贴,引进满五年后再给予20万元生活津贴,购房时给予3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③国家级三等奖获奖教师,引进后的前五年给予20万元生活津贴,引进满五年后再给予15万元生活津贴,购房时给予3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④省级一等奖获奖教师,引进后的前五年给予20万元生活津贴,引进满五年后再给予10万元生活津贴,购房时给予2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三、优秀青年人才

  1.“双一流”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引进后的前五年给予50万元生活津贴,引进满五年后再给予30万元生活津贴,购房时给予66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2.“双一流”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引进后的前五年给予30万元生活津贴,购房时给予66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3.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公费师范生

  引进后的前五年给予30万元的生活津贴,购房时给予66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4.“双一流”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引进后的前五年给予20万元的生活津贴,购房时给予66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5. 福建师范大学师范类前20%优秀本科毕业生

  引进后的前两年给予10万元生活津贴。

生活津贴、购房补贴如何发放?

  1.引进人才涉及类型多样的,其引进待遇就高从优不重复。

  2.引进人才的生活津贴分5年(或2年)等额发放,除引进第一年生活津贴直接发放外,其余年份生活津贴均须在年度考核合格后下年发放。

  3.引进教育人才的一次性购房补贴,须在闽侯县域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时发放,且不高于实际购房金额。

  人才引进后,享有哪些人事政策保障?

  (一)名校长、名教师、优秀专项人才、“双一流”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1.人事政策保障

  ①人事档案接续:原单位不同意办理调动、调档手续,但已依法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的, 可予以重新建档,承认其原工作资历、专业资格和资质,并计算连续工龄。

  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引进时可不占用人单位职称职数,按原单位所聘岗位职级直接聘任,引进后专技职务晋升根据编内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2.家庭后顾保障

  ①引进人才可在闽侯县落户,其配偶、子女可以随迁。

  ②配偶需要在闽侯县安排就业的,根据就业情况和个人条件统筹解决。

  ③子女在学前教育或义务教育阶段的,可根据个人意愿在闽侯县县属优质公办学校安排入学。

  (二)优秀青年人才

  1.在服务校所在乡镇无住房的,由学校安排单人单间周转房,学校无法提供单人单间周转房的,发放租房补贴1000元/月。租房补贴最长不超过5年,不能与购房补贴同时享受。

  2.新入职的优秀青年人才,在入职后的前3年(含试用期),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三)引进人才类型属于福建省或福州市行政部门规定可享受特殊津贴类型的

  按引进前对应档次给予享受。引进后取得新成果,按闽侯县相关文件规定,享受特殊津贴和各项规定奖励。

  人才引进后,享有哪些编制政策保障?

  (一)引进的名校长、名教师,优秀专项人才,“双一流”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公费师范生,纳入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内管理。人才引进时若用人单位编制已满,在教育系统编制总量内调剂用编需求。

  (二)引进名校长、名教师时,教育系统内若无编可调,由县委编办在县内统筹调剂编制。

  (三)引进人才在服务期满后申请调出闽侯的,给予办理调动手续。

  具体的引进流程是怎样的呢?

  1.符合用人单位需求和引进条件的名校长、名教师、优秀专项人才、 “双一流”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优秀青年人才:

  采取免笔试、考核、双向选择的引进办法,由县教育局提出,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等部门联合考察、审档,结果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不完全具备名校长、名教师条件,但教育教学能力业绩在省内或者全国特别突出的教育人才,因工作需要确需引进的:

  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报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2.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应届公费师范生:

  按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予以引进

  3.“双一流”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免笔试,采取面试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4.优秀全日制本科生:

  按当年度教师招聘办法明确的程序予以引进

  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叶女士,联系方式:22986401

  (来源:闽侯教育)

【责任编辑:马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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