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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区检察院:“善良司法”有情怀

2020-07-24 08:58:08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程明 王威

马尾区检察院:“善良司法”有情怀

  马尾区检察院召开案件听证会。

  福州晚报记者 程明 王威 通讯员 黄冰 文/摄

  “‘善良司法’是将人类‘善良’的本性,和人民群众‘惩恶扬善’的追求,同司法办案工作深度融合,是体现检察价值、检察温度和检察情怀的重要载体。”昨天,马尾区检察院检察长黄兆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年初以来,马尾区检察院党组根据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善良司法”的检察工作理念,旨在教育检察官在办案时要贯彻“人民至上”理念,始终怀着善良的心维护司法公正,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利益。

  宽严相济

  帮助迷途之人走回正道

  “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马尾区检察院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坚守“善良品格”,最大限度地帮助迷途之人回归社会、融入社会、感恩社会。

  小林家中经济状况不好,父母为还债在海南务农,妹妹还在上学。去年11月,19岁的小林在微信上花了100多元购买了一本假驾驶证,想开车赚钱,帮父母减轻负担。

  今年3月下旬,小林持假证到某渣土车运输公司应聘并上岗。4月27日晚,小林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被交警查获,因涉嫌买卖身份证件罪,被公安机关立案,并移送至马尾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鉴于小林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且有自首和认罪认罚情节,日前,马尾区检察院依法对他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决定。

  检调对接

  化解矛盾和谐人与人关系

  马尾区检察院“善良司法”的核心是惩恶扬善。具体来说,一是惩恶。依法严惩恶性犯罪,是对善良人们的最好保护。二是扬善。检察官要心善、心术正,对侵害人民群众的犯罪行为要有憎恶之心,对受害人和弱势群体要有恻隐之心,对部分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低的犯罪嫌疑人要有宽容之心。

  今年4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和被害人唐某某在马尾区某庙内值班,因琐事发生争吵,随后引发肢体冲突致唐某某轻伤二级。这两位七旬老人常因一些琐事而争吵,矛盾由来已久。

  “这起案件虽然简单清楚,但如果简单审结,两人的矛盾还在,并不利于社会关系的修复。”承办检察官兰燕并未就案办案,而是积极同双方沟通,迅速启动检调对接机制。5月,在检察官和调解员的耐心劝导下,陈某某和唐某某握手言和。

  扶贫帮困

  让困难群体感受到检察温度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检察官要胸怀“善良之品”和“善良之举”。要竭尽所能为困难群体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保护,将“善良司法”这一理念贯穿实践到每一起案件中。

  年近六旬的王某,从事保洁工作,但清洁公司一直未帮她办理社保缴交手续。多年来,王某四处奔波,虽确认了她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但社保费用始终未得到补缴。

  去年4月,王某来到马尾区检察院寻求帮助。承办检察官调查核实后,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履职,最终成功敦促清洁公司为王某补缴了社保费用。

  近年来,马尾区检察院通过办案,先后帮助农民工讨回薪金30余万元,办理涉农违法犯罪案件23件,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群众提供司法救助5万余元。

  下一步,马尾区检察院将进一步给“善良司法”升温,在思想上继续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善良司法”的检察工作理念,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落实到具体的检察工作中;在工作上继续贯彻“慎捕慎诉”的工作要求,积极做好检调对接、司法救助等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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