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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全力守护困难群众 支出疫情防控临时救助金1282.3万元

2020-03-03 18:01:25  来源:新福建

  截至2月底,全省共实施社会救助11441人次,支出疫情防控临时救助金1282.3万元,为2908名困难群众快速办理城乡低保,向困难群众发放口罩79万只、消毒液1万余瓶和部分生活必需品价值近300万元。

  低保家庭、独居老人、生活自理有困难的残疾人、无人抚养的事实孤儿……疫情之下,如何照顾好这些困难群众?记者从福建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第十二场新闻发布会获悉,

  省民政厅副厅长赵荣生介绍,疫情发生以来,我省出台一系列社会救助举措,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以及新冠肺炎患者中存在基本生活困难的人员,采取临时救助、低保救助、发放慰问金或应急物资、结对帮扶等措施予以扶持。各地民政部门实行分区挂钩、包片包户等措施,通过上门走访、电话、微信等方式,全面细致地开展困难群众情况摸排,将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群众列为重点保障对象,建立救助工作台账,坚持定期随访。

  特殊时期,为守护困难群众,我省实施分类帮扶服务:对新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的,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对已纳入低保的困难家庭,视情延长定期核查时限;对生活困难的新冠肺炎患者,由乡镇(街道)按急难型临时救助方式先行救助;对因探亲、旅游、务工等原因在非户籍地染患新冠肺炎,且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流动人口,由急难发生地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实施临时救助;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指导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督促照料服务人落实照料服务责任。为减少审批环节,及时发放救助资金,我省将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权委托由县级民政部门下放至乡镇(街道),同时积极推行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不少地区开通了临时救助“绿色通道”,主动上门为困难群众服务,对于特别困难的群众做到救助资金当天发放。

  与此同时,养老、救助、儿童福利、精神卫生医疗等机构人员密集、环境封闭,相关服务对象自身防护能力弱,如何压实属地责任,防止外部传染源输入?赵荣生介绍,全省民政部门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建立民政干部分片包干、工作人员分点包干制度,全力指导全省1132家民政服务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相关机构实施封闭式管理,分区分类精准防控,对返院服务对象、返岗职工、新入院服务对象、新入院职工等“双返双新”人员要求必须单独隔离观察14天。针对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机构人员流动性较大的特点,制定加强救助和托养机构疫情防控六项措施,配合公安、卫健等部门做好身份认定、送医就诊等工作,对有临时住宿需要的求助人员,安排独立区域隔离观察,对出站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确认未感染后安排离站。

  据介绍,为筑牢防线守卫“一老一小”,经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从今年民政预算中调剂1000万元用于补助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物资支出,各地党委政府也及时调配各类物资和资金,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积极捐赠,为这些特殊场所和重点人群送去口罩91万个、防护服5.3万件、消毒液2.6万升、护目镜1692副等。

【责任编辑:詹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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