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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服务员”“代办员”“施工员”

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2019-09-10 08:32:40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毛小春 石美祥

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指导市民办理业务(资料图)。

  福州新闻网9月10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毛小春/文 石美祥/摄) 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在6月底获得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成为全省3个获此殊荣的集体之一。这个集体的先进之处到底在哪里?昨日,记者了解了一番。

  1991年,福州市率先在全国探索投资项目审批“一栋楼”办公。2011年,衍生于“一栋楼”办公的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正式启用;2015年,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建成启用,构建福建省独特的“一体两翼、双轮驱动”的政务服务格局。成立伊始,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秉持“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工作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以来,99%入驻该中心的事项审批承诺时间已经压缩至法定时限的30%以内,为全省最短;超过三成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办事排队时间由33分钟减至14分钟;窗口审批平均办结时间从7.2天降到3.6天。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目前实现5个工作日完成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常规业务审批,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审批时间减少一半以上。

  上述负责人还说,管委会正在朝着新的改革目标前进:首先是努力当好企业和群众的“服务员”,加快推进新一轮简政放权工作,尽快梳理需要取消或暂时取消的事项,尽早提交市政府研究审定,进一步减事项、减时限、减材料,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其次,要当好项目审批的“代办员”,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建设,啃下工程项目审批改革的“硬骨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任务;落实服务产业项目“五项机制”以及先锋队长、领导挂钩联系重点项目等机制,协调解决审批中的问题,服务项目发展。

  再次,要当好优化营商环境的“施工员”,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加快试点推行“全城通办”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加快探索智能审批。

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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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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