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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10批次食品不合格 含9家餐饮企业食品原料

2019-09-02 16:54:05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 张文章)8月30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19年第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此次公布的普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食用农产品等15大类食品,共抽检576批次,其中合格566批次,不合格10批次,不合格率为1.74%。不合格的10批次食品中有9批次系9家餐饮企业采购的食品原料。

  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福州中庚喜来登酒店从福州泉泰贸易有限公司(口述)购进的鲫鱼(淡水)被检出含有恩诺沙星184μg/kg,按规定应不得超过100μg/kg,结论为不合格。

  福建新华都海物会投资有限公司从福州市名门御品贸易有限公司(口述)购进的中华鲟(淡水鱼)被检出含有恩诺沙星193μg/kg,按规定应不得超过100μg/kg,结论为不合格。

  福州市鼓楼区山水酒店从晋安区林水崇水产品店(口述)购进的海蚌被检出含有氯霉素22μg/kg,按规定不得检出,结论为不合格。

  福州舒友海鲜大酒楼有限公司从福州市鼓楼区张燕凤水产店(口述)购进的贵妃蚌被检出含有氯霉素798.0μg/kg,按规定不得检出,结论为不合格。

  福州安泰楼餐饮有限公司从福建超大全求吃贸易有限公司(口述)购进的海蚌被检出含有氯霉素513.0μg/kg,按规定不得检出,结论为不合格。

  福州潮福城酒楼有限公司从深圳市永德兴盛贸易有限公司(口述)购进的海蚌被检出含有氯霉素61μg/kg,按规定不得检出,结论为不合格。

  福州四海一家餐饮休闲有限公司从福州市台江区龙翔活鲜批发店(口述)购进的油蛤被检出含有氯霉素591μg/kg,按规定不得检出,结论为不合格。

  福州市鼓楼区揽季餐厅销售的福州油蛤被检出含有氯霉素90μg/kg,按规定不得检出,结论为不合格。

  福州市马尾区湘鱼极餐饮店从福州市长青松豆制品厂购进的内酯豆腐被检出苯甲酸0.484g/kg、脱氢乙酸检出0.0930g/kg,按规定不得添加,结论为不合格。

  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福州山姆会员店从福州百露食品有限公司购进的萝卜糕被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超标,结论为不合格。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责任编辑:马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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