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预付式”消费卡侵害消费者权益
福州有望为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立法
福州新闻网7月2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如今在餐饮、洗车、美容美发、健身、超市等与大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随处可见预付卡。这种先充值后消费的方式在方便实惠的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如何不让“预付式”消费卡侵害消费者权益?记者21日获悉,回应市人大代表翁凡的相关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正在与相关部门开展调研,有望为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立法。
翁凡代表来自法律界,在工作中不时遇到“预付式”消费卡侵权纠纷案件。他在年初市人代会上提交了《关于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的建议》,指出企业经营者通过“会员卡”打折等方式,推出各种“预付式”消费卡,逐渐成为流行的商业模式。如企业经营不善,有可能卷款而逃。为避免预付卡成为不法商家牟取暴利、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利器,规范商业预付卡的管理势在必行。他建议,制定和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扩大预付卡备案制度范围,推广预付卡消费合同,还要加强诚信教育,完善相关预防、监管和处罚机制。
回应代表建议,市商务局答复,我市十分重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监督监管工作,目前共有17家规模发卡企业在市商务局备案,12家其他企业在各县(市)区商务局备案。他们还积极建议上级商务部门尽快修订《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扩大预付卡备案制度范围,我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也已启动调研。“我们将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关工作,力争尽快出台我市预付卡地方性法规。”
记者还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他们也认为有必要制定出台预付式消费地方性法规,使预付式消费行为和监管有法可依。“我局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法规的调研、起草工作,尽快启动预付式消费管理地方性法规的制定。”
市场监管局介绍,近年来预付式消费引发的纠纷不断增多,除了商家因经营不善卷款而逃,还有利用合同内“商家拥有最终解释权”设置障碍、以“使用期限届满余额不予退还”为由变相强制交易等。“我们畅通了12315消费者投诉渠道,去年受理涉及预付式消费领域投诉案件1000多件,经执法人员介入调解,挽回经济损失36.1万元。”
该局还加大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去年查处相关案件99件,罚没33.07万元,并对相关商家在企业信用公示平台上予以公示。“今后要积极推动建立以大数据为依托的高效监管模式,推动部门信息共享和监管联动,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监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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