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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检察力量守护蓝天碧水净土

2019-04-21 08:45:06  来源:福建日报
  

  暮春时节,三明市三元区的李阿姨每天都要去沙溪河边的绿道走走。那里杨柳依依,河水清澈,空气也十分清新,让李阿姨心旷神怡。

  山清水秀的好生态,离不开检察机关的守护。近年来,三明检察机关不断践行和完善“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三位一体“生态检察模式”,为蓝天碧水净土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检察监督让蓝天看得见

  “从前,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现在问题彻底解决了……”这是三元区居民对辖区某房地产整治工作的直观感受。

  几年前,某房地产公司选择在毗邻市区的半山腰开工兴建房地产项目,开挖山体,引发水土流失,严重影响周边生态环境。三明市检察院协同三元区检察院多次深入实地调查,针对存在问题,向区政府提出检察建议,推动三元区建立多部门联动整治机制。施工单位特意追加了将近一个亿的资金,用于山体加固,在裸露的边坡植树种草恢复植被,同时新建截水沟和沉淀池,防止泥沙直排,彻底整治了群众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

  检察机关的积极作为,不仅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也为生态检察立法工作提供了实践依据,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专门作出《关于加强生态检察监督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定》,要求检察机关从社会影响大、问题突出的环节入手,对生态领域行政违法行为加大监督力度。

  检察监督有了立法作后盾,行政机关更加认真办理检察建议,自觉履行生态保护职责。2018年,该市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99份,行政机关及时回复并整改99件,提起刑附民公益诉讼5件,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均得到法院的判决支持。

  区域联动让溪流清起来

  “从昔日的污水沟到如今的清水溪,从以往的乌烟瘴气到当前的美景醉人,从以前的九龙治水屡反弹到现在的部门协作绘美景。”说起永安市巴溪流域水环境治理给沿岸带来的变化,人大代表王清芳给予永安市检察院高度评价。

  巴溪河道一度污染严重。2012年,永安市检察院查清污染源头,厘清相关职能部门整治责任,促进相关职能部门规范履职。于是,巴溪流域水环境部门协作联动整治工作迅速启动,仅用十天时间就完成污染源的整治任务,从此,河流污染问题得到彻底根治。

  三明市检察院在总结永安巴溪流域治理经验基础上,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三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探索建立“党政支持、人大授权、区域联动、部门协作”水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机制,组织沙溪河、文江河等流域沿岸的检察院签订水流域环境联动整治协议,加强生态检察监督,督促环保、水利、国土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开展水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实现跨区域检察院相互监督、互相支持,分段治理、整体联动。

  2017年5月,大田县、尤溪县与一脉相邻的德化县建立跨区域生态保护联盟;2018年6月,清流县检察院牵头与宁化县检察院、长汀县检察院、连城县检察院共同建立闽江源生态保护协作机制,“部门协作,区域联动”机制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生态修复让山城靓起来

  “补植复绿基地二期资金已经到位,基地三期最近正在紧张造林中,欢迎检察官们上山监督。”近日,尤溪县生态国有林场梅仙经营区蔡主任在联合镇吉木补植复绿基地向尤溪县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科干警详细介绍了基地三期植树造林情况。

  为更好地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三明检察机关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环境犯罪的同时,主动把促进生态修复纳入诉讼监督的工作中推进,会同法院、公安局、林业局等逐步建立完善生态修复工作机制。

  为保证植树成活率,检察机关将原先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补种改为委托具有修复资质的社会第三方机构替代修复,有效解决了“有人种,无人管”的问题,并将生态修复范围从原先的涉林刑事案件扩大到所有生态领域犯罪案件,实现恢复性司法工作机制全覆盖。2018年,该市共办理补植复绿案件60件,发出《生态修复令》34份,补植树木993亩,督促缴交生态公益补偿保证金26万余元。

  (记者 闵凌欣 通讯员 黄丽青 陈长回)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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