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可参评专业技术职称
东南网2月1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为推进人才强省战略,打破人才发展思想观念束缚和机制体制障碍,省人社厅日前下发《关于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通知》,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参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同时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
通知明确,在我省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作出贡献的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遵循以德为先、客观科学、专业一致、自愿申报的原则,对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实行“一票否决”,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黑名单,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如何贯通呢?
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一)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基本任职条件
符合助理工程师资格条件中有关专业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基本标准条件的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相应职业(工种)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2.取得相应职业(工种)三级(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职业工作满2年;
3.技工(职业)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相应职业(工种)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且取得该职业(工种)三级(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职业工作满1年。
(二)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工程师基本任职条件
符合工程师资格条件中有关专业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基本标准条件的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职业(工种)二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职业工作满3年;
2.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相应职业(工种)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3.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相应职业(工种)三级(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职业工作满8年;
4.技工(职业)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相应职业(工种)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且取得该职业(工种)三级(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职业工作满4年。
(三)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基本任职条件
符合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中有关专业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基本标准条件的要求,且取得相应职业(工种)一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本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对长期坚守生产一线且在工程技术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和一流业绩水平、为经济发展和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包括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者(负责人),省级政府认定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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