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林全金委员代表民进福建省委会的发言: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三治”体系建设面临着不少新情况和新挑战。一是村“两委”行政事务多,牵扯了乡村治理精力。二是村规民约体现民意不够,自我约束力不强。三是村民利益取向发生变化,乡村治理主体弱化。
为此建议:一要理顺乡村治理主体关系,增强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建立村级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构建政府治理和农村自治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使乡村治理真正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二要坚持服务村民,健全农村依法治理机制,促进乡村治理的内生需求和动力,探索“互联网+村治”新模式,深化普法教育,完善基层诉求表达机制和人民调解制度,促进村级治理依规依法。三要强化村规民约共识共为,营造浓厚道德良俗氛围,引导村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农民传承创新优秀传统文化和乡土文化,发挥群众自治组织和本土乡贤示范教化作用,形成新时代农村良好新风尚。四要合理调整乡村区划设置,增强乡村治理内生动力,激活农村资源要素,引导乡贤能人及社会力量参与乡村建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加快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进程,增强新时代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大我省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

王宗华委员代表民建福建省委会的发言: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提出,到2020年,我省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简称研发经费)投入占GDP的比重要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要完成这一目标,还有一定难度,主要存在研发经费投入不足、科技研发与产业化的机制创新不够、利用创新资源的步伐滞后等问题。
为此建议:一要加大研发投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功能和杠杆效应扩大融资支持,撬动资本市场各种要素资源投向科技创新。二要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和自主创新企业,政府给予与事业编制研发机构同等的研发经费和其他政策方面的待遇;鼓励有条件的事业编制研发机构向企业运作型研发机构转变;注重引导我省外资高科技企业加大本地创新投入。三要激发国企改革创新活力,建立健全我省国有企业创新经营考核制度,加大科学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在企业经营绩效考核中的比重,调动锐意改革、开拓创新的积极性。四要加速集聚科技创新资源,支持本地高等院校与国内外知名院校、跨国机构合作,加快建设科技研发平台、资源共享平台、创业服务平台,提升人才引进速度和效率。
深度融入“一带一路”推进海丝核心区建设

吴棉国委员代表致公党福建省委会的发言:五年来,我省推动海丝核心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在“一带一路”各省(区、市)参与度测评中居全国前列。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我们应当进一步发挥海丝核心区优势,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为此建议:一要推动基础设施提升,强化高质量发展支撑,完善海陆空关键通道设施,拓展航线航班网络布局,强化福建机场中转功能,提升中欧(厦门)班列运营效益,优化班列运行线路,增强班列回程揽货能力,拓展东南亚等地区货源,支持福建企业“走出去”,参与境外基础设施项目,融入“六廊六路多国多港”主骨架建设,打造标杆项目和示范工程。二要推动产业素质提升,壮大高质量发展动能,借助“一带一路”建设,加快传统优势产能转移,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支持农业对外投资,深化服务业开放,大力发展服务型经济,推进海洋经济合作,建设海洋强省。三要推动改革开放提升,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打造开放新高地,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提升引资质量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打造“绿水青山”般营商环境,积极涵养企业茁壮成长的“生态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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