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申报“被入职”怎么办?厦门税务专家来解惑
2019-01-16 09:01:11 来源:海西晨报
个税申报“被入职”怎么办?
专访厦门税务专家,解惑市民最关心的个税问题
海西晨报讯(记者 钟宝坤 白若雪 通讯员 夏税轩)自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与经营所得均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此前,2018年12月31日,个税APP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功能启用。
记者了解到,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需要个人自行申报,因此广大纳税人主动了解相关政策,正确填写享受6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非常关键,不少纳税人对此有许多疑问。为此,晨报记者专访了厦门税务个税专家,就大家最关心的个税申报问题一一分享。
“纳税人报信息时,无论是选择在扣缴单位发工资时享受扣除,还是选择在次年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都需填写并报送相关信息。”厦门市税务局个税处吴来成提醒,部分扣除项目需要纳税人留存必备资料,包括:住房贷款合同、住房租赁合同等。留存资料不需要提交,留存备查五年即可。未来税务部门还将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进行事后核验,减轻纳税人负担。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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