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
福州蝉联优秀等级 总分全省第一
福州新闻网1月15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莫思予)记者14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省委、省政府日前通报了2018年度福建省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福州市蝉联优秀等级,总分排名全省第一。
过去的一年,福州市委、市政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和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为确保2018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工作扎实开展,福州市落实“党政同责”,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与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签订“责任书”。
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目标任务下达至县(市)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抓好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市委、市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一线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期政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突破口,福州市全面开展突出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执法、大整改,全力推动目标任务落实。
实施“清新水域”工程。2018年全市未出现劣V类水质小流域,44条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为100%,群众满意率全部在90%以上,达到国务院“水十条”要求的阶段治理目标。新建、改造市县污水管网655公里,全面完成污水厂提标改造任务。
实施“洁净蓝天”工程。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发展绿色交通体系,建成机动车遥感监测平台并投入运行,新购置新能源公交车1470辆,超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2018年福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33,相比去年的3.42下降2.6%,在全国169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8位,省会城市中排第3名。
实施“清洁土壤”工程。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化零增长行动,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完成福州市江阴工业危固废综合利用与处置中心项目建设,推进福州市红庙岭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建设。
开展“清水蓝天行动”“环境执法大练兵”“双百行动”和城区水系综合整治等专项行动,2018年共检查企业及各类场所911家,排查发现隐患问题67个;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27起,处罚金额3029.63万元。
作为全国第一个开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省份的省会城市,福州市大胆创新,先试先行,不断深化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探索。积极开展长乐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闽清县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永泰县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和生态综合性补偿试点、连江县生态产品市场化试点、罗源县碳汇交易试点等生态文明建设创新和深化试点工作。2018年以来,福州市获评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成为第二批全国“城市双修”试点城市,加入C40低碳城市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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