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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制定全国首个“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地方标准

明年2月在省内实施 行政执法不能再任性

2018-11-27 07:08:18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王玉萍

  福州新闻网11月27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通讯员 游振云)记者昨日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由我市制定的福建省地方标准《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通过专家组审定,将于明年2月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这是全国首个“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地方标准,填补了国内该项标准的空白,将有效约束行政执法的随意性,有助于合理确定企业受检频次。

  “双随机、一公开”,即在市场监管中,随机抽取监管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政府行政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的重大改革创新。

  该项标准明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单一部门随机抽查和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两种组织方式,除“被投诉举报涉嫌违法违规的”等六种情形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事项均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不得随意对市场主体开展监督检查。

  标准还明确,政府部门应制定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细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任务,明确名称、执行时间、参与检查的具体部门等事宜。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从市场主体名录库随机抽取市场主体,并通过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抽取全过程。可邀请政府部门的内部职能机构派员监督,也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价机构、社会公众代表等到现场监督。

  标准指出,抽查频次应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确定,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检查事项,应一次完成。对需要全覆盖检查的重点行业,应运用“双随机”理念,将辖区内的全部市场主体与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的全部抽查事项进行匹配,开展全面检查。

  此外,应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涉企信息还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或信用中国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说,标准的制定对于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随意、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和多头检查、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营造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福建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赖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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