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实施技能证书“一区两标”
台湾技术士、厦门技能人才同等待遇
2018-08-08 08:45:15 来源:福建日报
7日,厦门市人社局与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联合发布一项新政策:厦门放宽台湾技术士等级证在厦门自贸片区和厦门市台资企业使用范围,持证者可享受厦门市相对应技能人才同等待遇。
这是厦门市利用自贸片区先行先试政策优势推出的又一项惠及台胞的创新政策。根据厦门市人社局与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联袂发布的《关于台湾技术士证书匹配规范的通知》,厦门实施台湾技术士等级证书与大陆职业资格证书共存的“一区两标”制度,台湾技术士证书丙级、乙级和甲级持有者,分别对应大陆职业资格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和职业资格技师(二级);取得台湾技术士证书甲级并在厦从事本职业工作满5年者,对应职业资格高级技师(一级)。台湾同胞持技术士等级证书可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竞赛等,也享受厦门市各类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记者 林泽贵)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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