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
  
  
  

厦门率先大陆首设台胞中小学生奖学金 每年4月受理申请

2018-07-19 08:36:53  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7月18日厦门讯(本网记者 夏菁)日前,厦门市教育局、财政局、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厦门市台湾中小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特设立“厦门市台胞中小学生奖学金”,并对在厦中小学就读的台生申请奖学金的具体事宜给予明确规定。

  据了解,该奖学金的设立是率先大陆的创新举措。4月10日,厦门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厦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惠台60条”),给广大台胞提供与厦门居民同等的待遇,这些举措里有33条是厦门率先推出,先行先试,体现了特区作为对台交流最前沿排头兵、窗口试验田的作用。“厦门市台胞中小学生奖学金”的设立是厦门市教育局等部门落实“惠台60条”的具体行动,也是厦门打造两岸融合发展先行区、两岸同胞心灵契合示范区,建设两岸同胞最温馨家园的重要举措。

  目前,在厦门就读的台胞中小学生共1276人。根据《厦门市台湾中小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奖学金由厦门市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厦门市台胞中小学生。奖学金按照厦门市台胞中小学生总人数的10%核发,并按照小学生项目和中学生项目分别列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4个等级。其中,小学生项目最高奖学金为2000元/人/学年;中学生项目最高奖学金为4000元/人/学年。

  为便利奖学金申报和评审等日常工作的开展,《厦门市台湾中小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指出,成立厦门市台胞中小学生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由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每年4月开始受理申请,申请人需于每年4月20日前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经就读学校初审,市、区教育局进行审核后,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于每年5月20日前拟定获奖学生名单,并于每年6月1日前公示后对外公布获奖名单,当年7月3日前一次性将奖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奖学金从明年开始评选发放,每学年评审一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连续申请。

【责任编辑:伊宁倩】
相关新闻
  
     
  • 书韵飘香

    这些年,邱孝感曾获得全国优秀儿童工作者、全国十佳辅导员等5项全国性荣誉。让他自豪的是,孙女和孙子也喜欢看书,“书香是最好的传家宝”。

    书韵飘香
  • 声如夏花

    让我们一同在他们的歌声中,感受福州传统十番音乐与阿卡贝拉碰撞出的火花。

    声如夏花
  • 家有“医”靠

    福州市第六医院的吴定,是很多患者眼中的“专属家庭医生”,他和护士何香云两个人,承担着整个医院的家庭病床服务工作。

    家有“医”靠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