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4地获评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
2018-06-14 10:36:11 来源:福建日报
日前,全国普法办公室印发《关于表彰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永泰县、惠安县、德化县、泉州市泉港区、长泰县、东山县、莆田市城厢区、上杭县、长汀县、宁化县、邵武市、武夷山市、福鼎市14地获评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黄廷彩)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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