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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游泳检验水质不妨成为“国标”

2017-08-04 10:48:20  来源:燕赵晚报
  

  张海英

  河南省永城市市长李中华污水河游泳的图片日前在微博上流传,图片中,李中华和其他六位相关工作人员及当地群众在河中游泳。有网友质疑此举是否在作秀。该市宣传部门回应称,照片拍摄于8月1日上午,目的是检验水质,系正常工作照,并非摆拍。(8月2日《新京报》)

  虽然质疑是网友的一种权利,但有的质疑显然没有道理。比如,质疑市长污水河游泳是作秀,不仅多余,而且幼稚,因为市长此举是在兑现约定;即使市长真的是作秀,这种秀多些岂不更好?如果市长去污水河中游泳,这是水质变化的有力证明,因为市长不会拿自己的健康去作秀。

  本文重点并不是想批评网友多疑,而是想说,市长或者其他领导通过游泳检验水质,不妨常态化、制度化。长期以来,对河湖水质的检验主要是各地环保部门依据相关标准检测化验,达标不达标看数据。这种检验虽说科学,但也有缺陷,比如说服力有限,甚至会被质疑数字有水分。

  让地方主要领导通过游泳检验水质情况,是对环保部门检测结果的有力印证。你可以怀疑水质检测数据有水分,但不可以怀疑市长游泳有假,因为不可能有替身替市长下河游泳,市长也不可能穿着防护服去游泳。况且,市长游泳不仅是在检验水质,也是亲自检查环保及河湖治理工作。

  去年底,中央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明确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由各级党政负责人担任总河长或者河长。笔者以为,各条河的河长不妨定期在自己所负责的河湖中公开游泳,而且应该把这种做法确定为检验水质的另一种“国标”。

  如果河长敢于下河游泳,且游泳之后身体没有异常,可证明所负责的河湖水质是合格的。反之,如果河长不敢下河游泳,或者被迫游泳后身体有异常,则证明水质可疑,需要进一步治理。当然,“以身试水”永远替代不了环保部门按规定和标准实施科学检测。

  2012年,浙江某位省领导在调研城市污水治理工作时表示,“检验温瑞塘河治污成效,不以部门报上来的数据为准,要以环保局长和公用集团董事长带头下河游泳作为河水治理好的标准”,获得网友肯定。习近平总书记也曾在2013年两会上说:“现在网民检验湖泊水质的标准,是市长敢不敢跳下去游泳。”

  从上述浙江领导表态和网民期待来看,有关领导或者河长通过游泳检验水质具有可行性,希望这能成为一种新“国标”。当更多市长或者河长通过游泳检验水质,或许就不会再有人质疑是作秀了。

【责任编辑:张若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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