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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准确把握“一国”和“两制”的关系香港才能行稳致远

2017-07-04 22:30:00  来源:中国网

  沈夏珠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近日,习近平主席在参加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系列活动时,为在香港更好落实“一国两制”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

  他追昔抚今,感慨香江之滨的沧桑巨变;面向未来,为维持香港的繁荣稳定指明方向。讲话立足香港的实情,心怀香港人民的利益,肯定成就、直面问题,思想深邃、用情至深,赢得了香港和全国人民的高度认同,激起了全世界人民的高度关注,表达了中国人民在香港坚定不移、全面准确地贯彻“一国两制”的信心与决心。

  特别是习近平主席为今后在香港更好落实“一国两制”谈的四点意见,为准确把握“一国”和“两制”的关系提供了基本遵循。

  要准确把握“一国”和“两制”的关系,就要准确把握主权与治权的关系。

  主权是一个现代民族国家存在的基本条件和标志,没有主权和对主权的维护就没有现代民族国家的产生和存续。主权是治权的前提与来源,治权是主权的支撑和体现。没有主权,就没有治权;没有治权,主权也无以支撑和无从体现。120多年前,中国因国力贫弱而丧失了对香港的主权,同时也就失去了对香港的治权;1997年7月1日,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自然也就恢复了对香港的治权。当然,香港回归祖国后,为了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国家决定在恢复行使主权的同时,将香港的治权交由香港人民行使,实现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但是,主权是不可让渡、不可分割的,香港人民享有香港治权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独享主权,相反地,他们在行使治权时必须支撑和体现国家对香港的主权。

  要准确把握“一国”和“两制”的关系,就要准确把握宪法与基本法的关系。

  一个国家只能有一部宪法,在同一个国家决不能存在宪法的“法外飞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每一个条款在香港和内地都同样适用,香港和内地公民平等地享有宪法赋予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宪法规定的义务。在任何情况下,香港人民都应该充分认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是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法律渊源,基本法正是根据宪法制定的基本法律,宪法与基本法的关系是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关系。因此,在贯彻落实基本法的过程中,绝不容许有僭越宪法的行为,这是维护香港法治的应有之义,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

  要准确把握“一国”和“两制”的关系,就要准确把握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香港背靠祖国、面向世界,长期保持着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地位,有着许多有利发展条件和独特竞争优势,利用这些既有的条件和优势来趁国家发展之势、趁世界发展之势,充分释放“一国两制”的制度红利,推动香港的持续发展,这是关及香港人民现实福祉的头等大事。诚然,谋求香港的发展,必须首先维持香港的稳定。不发展就难稳定,不稳定就难发展,发展会催生稳定,稳定会助力发展,这些都是被人类社会发展史反复证明了的客观规律。当前,“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从根本上讲,就是一个发展与稳定的关系问题。香港人民一定要在“一国两制”的制度框架下,走通一条以发展谋稳定、以稳定促发展的道路,要充分认识到,任何以牺牲发展来谋稳定、以牺牲稳定来谋发展的道路都走不通的。

  准确把握主权与治权的关系、宪法与基本法的关系、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是准确把握“一国”和“两制”关系的基本内涵。

  维持香港长治久安不仅是香港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也是中华民族整体利益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没有香港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就没有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实现,也就没有完整意义的中华民族复兴。正因为如此,香港人民、全国人民定当明确立场、形成共识,在“一国”的前提下更好地发挥“两制”的作用:做到既巩固主权,又运用好治权;既遵守宪法,又执行好基本法;既能谋求发展,又能维护稳定。

  正如习近平主席所指出的,要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维护中央权力和保障香港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发挥祖国内地坚强后盾作用和提高香港自身竞争力有机结合起来,任何时候都不能偏废。只有这样,“一国两制”这艘航船才能劈波斩浪、行稳致远。

【责任编辑:赖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