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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公布2017年立法和监督工作计划

2017-02-18 11:16:01  来源:东南网
  

  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公布了2017年立法和监督工作计划。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安排审议22项法规,其中初次审议的有14项;听取和审议14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对3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2项专题询问。

  根据立法计划,今年将安排改革发展急需授权、一揽子修改或废止的地方性法规(包括省人大常委会作出授权省及设区市人民政府为保障2017年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的地方性法规修改、关于进一步推进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有关的地方性法规修改废止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修订)、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修订)、电梯使用安全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行政执法条例、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生态公益林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14项法规进行初次审议。

  此外,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条例、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14项法规被列为立法预备项目,将在今年度内加快进度、成熟时可提请常委会审议。生态补偿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决定、气象灾害预防条例等10项法规被列为立法调研项目,将在今年度内提交调研报告。

  根据监督工作计划,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已于1月听取和审议)、关于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关于2016年旅游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关于现代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少数民族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2016年省本级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16年省本级决算;省政府关于2016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7年1-8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省检察院关于生态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并择若干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开展邮政法和我省邮政条例以及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检查,并重点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开展网络安全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检查,并重点围绕预防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省市县人大常委会还将联动监督省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记者 郑昭)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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