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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两会聚焦:让老年人“不离亲”“不离家”“不离群”

2017-01-22 11:25:40  来源:福建日报

福建两会聚焦:让老年人“不离亲”“不离家”“不离群”

  21日,人大代表们就政府要如何解决重大民生保障问题进行交流。记者 游庆辉 摄

福建两会聚焦:让老年人“不离亲”“不离家”“不离群”

  21日,政协委员们就下大力气解决一批关系人民群众生活的问题展开讨论。记者 林熙 摄

  这两天,在审议讨论《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时,代表、委员们提到最多的就是如何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据统计,面对如何养老,90%以上的老人选择待在家里,享受社区提供的养老服务。“不离亲”“不离家”“不离群”,实现这个愿望,需要全社会倾注更多智慧和力量。

  服务设施要够好

  老有所养,首要条件是老有所居。最近3年,我省每年都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此次条例(草案)规定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养老服务、公益性养老服务等三种养老服务类型,并首次提出推进以护理型为重点、助养型为辅助、居家型为补充的养老机构建设。

  对此,代表、委员们认为,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严重滞后于日益增长的需求,很多社区对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的预留空间不足或缺乏相关的规划安排。他们建议,要破解“场地难”瓶颈,需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网格化布局、标准化建设,并整合优化现有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省人大代表、省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副主席陈立福认为,通过利用闲置厂房、仓库、校舍等场所加以改造作为养老机构的场所,能缓解养老场所不足的问题。尤其是老城区内用地规模在2000至5000平方米之间的旧厂房,面积较适合用作养老院,可作为增加社区老人院床位的优先选择。

  致公党福建省委建议,用作完善城区公共服务设施而改作社区老人院的旧厂房改造,可以以功能更新为主,对改造项目的用地性质进行调整,不改变原有建筑的主体结构,对建筑内部进行改造或加固,注入新的使用功能,对室外道路和场地环境重新建设,以避免设施运营的前期大量建设投入。

【责任编辑:钟培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