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养老产业:从“老有所养”迈向“老有颐养”
晋江市龙湖镇养老院
“福建的老人真幸福!”近日,在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金洲社区U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来自青海省格尔木民政部门及30多个街道社区的负责人一行, 边参观边感叹。
在这个热闹的小楼里,有的老人跟着电子屏幕学习如何使用微信,有的向心理师咨询学习压力大的解决办法,有的享受按摩理疗服务,还有的参加老年合唱团活动……每天一起学习娱乐,每月一起生日聚会,老人们的生活过得精彩又开心。
政府主导,织好养老保障网
“我们不仅‘老有所养’,还‘老有颐养’,这样的老年生活幸福指数更高。”当地老人高兴地说。
当前,福建省和全国其他省份一样,处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期,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从“十一五”末的421万增加到“十二五”末的515万,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为13.41%。为此,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惠及老年人的政策,使得该省老龄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实现,一幅“最美不过夕阳红”的和谐画卷正徐徐展开。
为让老年人安享晚年,各级党委、政府编织保障网,撑起“保护伞”,取得了明显成效。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至2015年底,该省城乡低保对象84.26万人,其中老年人约占28%;农村五保供养对象8.01万人,其中老年人约占67%。各地对低保家庭中70周岁以上老人增发低保标准10%至20%的保障金,向80岁以上低保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高龄补贴。该省老年人已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65岁以上老人健康档案管理率先实现全覆盖。
福建省连续3年将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共建成2219个,实现每个城市社区建立1个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目标。居家养老服务逐步向农村延伸,建成农村幸福院3116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1092个。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正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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