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挥霍补助款还串供对抗调查 剖析农村基层“微腐败”案件
【案件剖析】
“蚁贪”啃噬老百姓获得感
“这是一起典型的农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案件”,案件的查办,极大震慑了村居干部,社区党员大会研究处分意见时,近200名党员全票通过给予黄桂花等人开除党籍处分,案件的查办顺应了民意。翔安区纪委办案人员对案件进行了剖析。
原因1:基层干部纪法意识淡薄
作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被村民信任并赋予重托,但他们却把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从款项划到小组账户的那一刻起,宗旨和纪法就被他们抛在脑后。他们围绕着怎么“安全”吞下这些款项精心设计、周密布局,伪造会议纪要、打点社区干部获取审批手续、订立攻守同盟妨碍干扰组织调查。
原因2:村务公开机制不健全
村务公开流于形式,村民监督缺乏有效平台。2012年,翔安区还未理顺村务公开机制,未建立村务短信公开平台,虽然各类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办法都要求向所在村村民公开,但一些别有用心的村组干部刻意规避,不公开、假公开、选择性公开,使监管部门、村民都被蒙在鼓里。
原因3:监管制度存在“硬伤”
作为监督角色的镇主管站所普遍面临人手少、监管面大的问题,工作只得依托村组干部开展,如果一些村组干部置纪法和群众利益不顾,从中捞取好处,往往难以及时发现,相关监管制度的漏洞成为“硬伤”。
翔安区纪委表示,只有完善监管机制,明确相关流程,管好、用好权力末梢、最直接服务群众的农村基层干部,才能确保群众利益不受侵害。
【案后整改】
用制度强化监管
该案发生后,翔安区纪委立即展开案件剖析,提出整改建议,并及时在全区及媒体上通报曝光。
新圩镇党委紧盯村组干部权力运行风险点,针对人、财、物管理建章立制、强化监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43人次,其中党委书记约谈11人。全镇各部门制定或完善各类制度32项。
新圩镇全面推行村务短信公开机制,将重大村务事前向村民短信公开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目前共受理重点村(居)务事项838件,发短信89723条,未接到相关投诉。
【违纪者的忏悔】
黄献堂:拿了这个钱后,我很后悔很害怕,整天吃不好睡不好的,为此瘦了很多。我的良心过意不去,我的行为给党组织抹黑了,真是追悔莫及!(记者薄洁通讯员陈景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