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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监督工作综述:奏响依法监督最强音

2017-01-16 09:17:34  来源:福建日报

  抓创新,在增强监督实效中实现新突破

  人大工作需要不断创新。过去一年,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省人大常委会根据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人大监督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首次开展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对十八大以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实施满两年的10部法规,常委会要求实施主管部门报告部门职责的履行情况,法规实施的社会效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以及完善法规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的研究意见,常委会将区别不同情况安排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或开展执法检查,或开展立法后评估,或督促省政府制定配套规定,或将法规的制定、修改、废止列入立法规划或者立法计划。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人士表示,建立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有利于加强对我省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推动法规的有效落实,也有利于立法机关通过实践检验法规各项制度,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使地方立法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首次听取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预算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常委会改进预算审查监督,深入了解政府部门在实行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财政收支数据实时共享,并建立健全人大代表参与预算审查监督制度,提高预算审查监督水平。

  首次提前审议审计整改情况报告。为了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常委会将听取审议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时间从来年7月提前到当年11月,增强了整改工作的时效性,同时要求省政府列出整改结果清单,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促进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记者 郑昭)

【责任编辑:钟培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