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印发《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答记者问
问:请问开好民主生活会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答:做好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是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重要环节。《若干规定》明确了准备工作的4个规定动作:一是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党的创新理论以及有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标准要求;二是由党委(党组)或者委托组织部门、机关党组织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如实向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反馈;三是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并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心,也应当接受党员、干部约谈;四是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查摆问题,进行党性分析,提出整改措施。
问:请问召开民主生活会有哪些规定的程序?
答:对民主生活会的具体开法进一步作出规范,是这次修订的重要内容。《若干规定》提出,民主生活会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一般按以下4个步骤进行:一是通报上一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本次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二是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三是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作自我批评,其他成员对其提出批评意见;四是主要负责人总结会议情况,提出整改工作要求。
问:请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如何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解决问题?
答: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若干规定》要求,民主生活会应当直面问题,领导干部应当在会上把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自我批评应当联系实际、针对问题、触及思想。相互批评应当开诚布公指出问题,防止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的违纪问题,由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
问:请问如何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领导督导?
答:有力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工作,是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好效果的关键所在。《若干规定》提出,各级党委(党组)履行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领导责任。同时,还对加强督导工作作出明确规定,提出上级党组织应当通过派出督导组、派人列席等方式,对下级单位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具体工作由组织部门会同纪律检查机关负责。对问题突出的领导班子,上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亲自过问,派出得力的负责人列席民主生活会,严肃指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切实帮助解决。上级党组织负责人,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负责人每年应当随机参加一定数量的下级单位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了解情况,进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派人列席下一级各单位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若干规定》明确,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内容,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对不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应当严肃指出、限期整改,对走过场的责令重新召开,并在一定范围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给予严肃批评教育。
问:请问中央组织部对贯彻落实《若干规定》有什么具体部署?
答:《若干规定》的颁布实施,是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若干规定》是各级领导班子的重要任务。中央组织部将举办专题培训班,促进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深刻理解《若干规定》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切实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将学习贯彻《若干规定》列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领导干部培训课程,作为2017年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中央组织部将会同中央纪委机关等单位加强对贯彻落实工作的督促指导,适时对《若干规定》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