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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漳同城大道被疑先建后批、虚假招标等违规情况

2016-12-21 15:06:50  来源:中国网

  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的解释

  面对媒体质疑,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蔡总平主任表示:“自己刚调过来两个月,具体情况不了解,有问题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反映”。

  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某官员则表示:“同城大道项目是2012年就上报到福建省国土厅,后来又退回来;福建省交通厅有文件规定,重点项目、线性工程允许一边报批一边开工;因为违反了国家土地法,后来国土部门进行过处罚”。

  “我们(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是很冤枉的,当初这个项目是市里省里要做的,不是我们要做的,然后钱罚我们的……”某官员称。

  本末倒置 重点项目岂能乱来

  2012年开工建设,2014年和2015年招标中标,2016年项目建设用地才审批通过,其中缘由难免令人产生种种质疑。如此本末倒置、弄虚作假,如何做到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如何保证工程安全和质量;又如何预防和避免贪污腐败的滋生?作为漳州市重点工程项目,厦漳泉同城化大都市区同城化发展战略的开篇之作,国家一系列法律法规岂能成为一纸空文!

  我国《土地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另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本网将持续关注此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并作相关跟踪报道。

【责任编辑:钟培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