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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今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公开摇号结果出炉

2016-11-04 11:11:47  来源:厦门日报
  

  厦门日报讯 (记者 袁舒琪)昨日上午,厦门今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的公开摇号顺利举行,最终产生的摇号结果,决定了189户意向登记申请家庭的选房顺序。本月7日至11日,这些申请家庭将办理申请受理手续,接受申请资格审核。

  【现场】

  申请户代表亲手按下摇号按钮

  昨日的摇号采用公开方式进行,部分意向登记代表与公证人员、新闻媒体都到现场监督摇号过程。

  为了保障摇号的真实性,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还专门制作了一个视频,来展示技术人员在摇号前所做的一系列准备工作。视频中,在公证处的监督下,技术人员将189户申请户信息从申请系统中导出并刻制成光盘进行封存。用于摇号的软件,也由市公证处委托专家进行随机性和公平公正性的检查和封存。就连摇号用的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也事先进行了检查封存。

  随后,摇号正式开始,公证员一一将封存的资料与设备解封,并现场随机抽取了一名申请户代表,到台前亲自按下摇号按钮。仅仅几秒钟,189户申请家庭的摇号顺序结果就产生了。

  【受理】

  189户家庭全部纳入受理范围

  记者了解到,本批次面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进行分配,提交意向登记的189户申请家庭均纳入有效申请范围,其中,思明区申请家庭数最多,共有90户;翔安区居第二位,有41户。此外,湖里区11户,海沧区1户,集美区21户,同安区25户。

  虽然,此前公布的首批保障性租赁房轮候方案当中,明确具体房源的仅有180套,但由于此次申请对象都是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市住房保障部门将根据审核公示结果及房型情况适度调整房源,确保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都能分配到房源。经审核公示,取得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的申请家庭,将按昨日摇号确定的申请家庭顺序号依次办理选房手续。

  【后续】

  本月7日至11日办理申请受理手续

  拿到了号,并不意味着申请成功了。接下来,申请户还应在规定时间内,即11月7日-11日办理申请受理手续,接受申请资格审核。只有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户,手中的摇号号码才算有效。

  申请户可在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材料。为方便申请户办理申请受理手续,市住房保障部门专门针对该批次编制了《办事指南》,申请户可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领取。

  进入受理范围,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正式申请手续,申请家庭的《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意向登记单》及摇号产生的申请家庭顺序号将失效。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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