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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设区市纪委内设机构调整改革方案已经批准
2014-09-17 20:19:49  作者:谢丹  来源:新华网  【字号

  新华网福州9月17日电 福建省纪委监察厅消息,按照中央纪委的部署要求,福建省纪委在完成委厅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改革的同时,积极推进设区市一级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改革工作。截至8月底,全省9个设区市纪委监察局调整改革方案均已经编制部门批准。据悉,此番调整,更突出纪委监察部门的反腐败主业,内设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尽量向执纪监督部门倾斜。

  据介绍,福建今年4月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全面了解掌握市、县(区)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的设置情况,并听取各地对内设机构调整改革的意见建议。6月初,福建省纪委监察厅内设机构调整一到位,随即召开了全省设区市纪委组织工作专题座谈会,部署设区市纪委内设机构调整改革工作。

  纪委监察部门此次调整更加聚焦主业,加强执纪监督,内设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尽量向执纪监督部门倾斜。调整后,9个设区市纪委共设置纪检监察室41个,平均每个市纪委设置4.6个,与第一轮调整前相比,平均增加了2个以上。共核定纪检监察室人员编制175个,每个纪检监察室人员编制平均为4.3个。9个设区市纪委在执纪监督方面的内设机构共有94个,执纪监督部门和执纪监督人员均分别占机构和编制数的65%以上。

  调整后,各设区市纪委的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不仅与省纪委上下大体一致,同级之间也基本一致。各设区市纪委按照要求,整合4个(或5个)内设机构,即将办公室(厅)、监察综合室整合为办公室(厅),将党风政风监督室(或党风室、纠风室)、执法监察室整合为党风政风监督室;增设2个内设机构,即1个纪检监察室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尚未完成第一轮内设机构改革的,则增设2个纪检监察室和1个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重新组建2个内设机构,即在干部管理室基础上组建组织部,在宣传教育室基础上组建宣传部。

  据介绍,福建省纪委对调整后的机关各内设机构职责进行修订完善,清晰界定内设机构职责权限,既考虑相互监督制约,又避免职能交叉。各设区市纪委在进行内设机构调整改革时,主动把机构调整改革与落实“三转”要求、与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理清思路,科学安排,进一步落实了监督责任,突出了反腐败主业。‍

  (记者 谢丹)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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