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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19位农民投资水电站8年未分红 状告发电公司
2014-08-20 08:07:33  作者:涂明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关注理由

  海峡都市报8月20日讯 2006年,宁德古田19位农民投资了闽侯一个水电站,总投资款129万元,当时建设水电站的闽侯县兴源水电发电公司承诺,每月回报率2%;但8年过去了,农民们从未拿到分红。他们曾要求发电公司公开账目,希望了解水电站运营情况,却遭到拒绝。无奈之下,19位农民把发电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该公司公开账目,包括成立至今的财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8月18日,闽侯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承诺每月回报率2% 却8年未分红

  古田县的李先生是此次诉讼的代表人之一。他告诉记者,19名投资者大多是古田县的农民。2006年春节前后,兴源水电发电公司的负责人李某余、余某宝到古田,为旺源水电站融资,向投资者们承诺每月回报率2%。

  据了解,旺源水电站位于闽侯县北部敖江水系二级支流徐州溪的廷坪乡河段上,隶属于闽侯县兴源水电发电有限公司。

  随后,李先生与其他原告先后将投资款交到旺源水电站财务处,总计129万元。2010年10月,经过他们的不断交涉,兴源水电发电公司给他们颁发了股权证,上面有该公司的盖章以及两名大股东李某余、余某宝的签名。但8年过去了,19位农民从未拿到分红。

  水电站是盈是亏?为何不分红?李先生说,他们曾要求发电公司公开账目,希望了解水电站运营情况,却遭到拒绝。无奈之下,他们将发电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该公司公开账目。8月18日,闽侯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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