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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规定:严禁利用主题公园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
2014-07-22 07:17:14  作者:林娟  来源:东南快报  【字号

  东南快报7月22日讯 昨日东南快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将严禁利用园区土地进行租售用商品住宅、酒店、写字楼、大型购物中心等房地产开发,并合理控制园区内配套商业设施用地面积。其周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单独立项、单独供地,不得与主题公园捆绑审批。

  《通知》规定,主题公园项目禁止占用耕地(亦不得通过先行办理分批次农用地转用等形式变相占用耕地)、天然林地、国家级公益林地、重要湿地和城镇公园绿地,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文化自然遗产地、重点(重要)生态功能区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开展旅游活动的区域选址建设主题公园。主题公园用地应按照国家土地管理有关规定通过招拍挂等方式取得,严禁采取划拨方式。

  (东南快报记者 林娟)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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