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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布去年消费维权十大案例 涉旅游电视购物等
2014-03-13 16:30:58  作者:陈玲云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台风来袭行程取消,相关损失谁承担?电视购物,消费者如何跨省维权?13日,福建省消委会公布2013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百货、旅游、电视购物、生活娱乐、医疗美容等各个消费领域。

  案例一

  台风来袭行程取消 相关损失旅行社与游客分担

  漳州龙海市消费者蔡女士一家原本计划国庆去浙江省普陀山游玩,因受菲特台风影响,让所有行程取消。旅行社称因取消行程退机票损失的50%手续费和机票损失的1220元全部都由蔡女士自行承担,并坚持按照新《旅游法》规定承担责任。而蔡女士觉得不合理,要求旅行社按照旅行合同合理分担损失,因双方多次协商未果,于是蔡女士在2013年10月9日到龙海市工商局12315服务台和龙海市消委会请求帮助。

  接诉后,龙海市消委会工作人员详细研读了双方签订的旅行合同,并马上到龙海市旅游局详细咨询新《旅游法》的解读及执行事宜。10月11日,工作人员召集双方到调解室进行协商解决,经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旅行社承担已向地接支付的费用、预定住宿的费用等损失500元,由消费者承担机票退票的损失1220元,旅行社将扣除机票退票损失的余款全部退还给消费者。

  案例二

  电视购物引纠纷 两地消委会齐维权

  尤溪县城关消费者周大爷于2013年10月25日在江西电视台风尚购物节目中看到一款电视机销售广告,但是收到电视机后却发现电视机存在着各种问题:寄来的电视机是LCD却不是其所购买的LED电视机;电视机外平面变形,左上角与下角不垂直,偏差4厘米;遥控器上的许多按键不灵敏、易出错,根据要求重新启动后有的按键仍然不灵敏;U盘只能播放部分歌曲。周大爷前后共打了42个电话,而商家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11月6日,周大爷到尤溪县消委会进行投诉,请求帮忙退货。

  接诉后,尤溪县消委会工作人员认真听取周大爷讲述购买电视机的详情,并到周大爷家现场调查、了解情况,证实了周大爷的陈述。但是根据属地管辖原则,经销商的注册地址在哪就应该向哪里投诉。可周大爷年纪大了,且三包规定的7天退货期眼看就剩一天了,事情迫在眉睫。尤溪县消委会的工作人员随即当场为其代写退货申请,并通过邮箱发给江西风尚购物公司,同时帮助拨打了江西省南昌市消委会的电话,告知了周大爷的具体诉求,请求对方帮忙解决。在南昌市和尤溪县两地消委会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江西风尚购物公司于11月6日当天受理了退货申请,并承诺7-10天内退款。2013年11月19日经电话回访,周大爷告知已收到退回的货款5299元。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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