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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红利释放 福建省民间投资占比首超六成
2014-10-19 10:02:58  作者:王永珍  来源:福建日报  【字号

  东南网10月1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我省出台的一系列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的举措正释放红利。1-8月民间投资6694.2亿元,同比增长26.7%,占投资比重首超六成,达60.1%,同比提高3.1个百分点。

  我省最大的干散货码头即将在可门港建成,该项目由民企福建恒联与神华福建合作建设。在“大港口、大通道、大物流”发展战略中,民企正扮演重要角色。在今年5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首批80个吸引社会资本重大示范项目中,我省有5个项目入列,其中有3个港口项目,涉及民资29.75亿元。

  近年来,我省加快国务院2010年出台的非公“新36条”落地,从政策引导、审批服务、项目策划、资金安排等方面,全力拓展民间投资新空间,越来越多的重大基础设施、金融、能源、通信等行业打破投资垄断。

  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对省级核准事项进一步取消、下放和合理整合,最大限度下放针对企业的项目核准权限,为民企投资提供便利。今年6月,省政府印发修订后的我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针对原属省级核准事项49项、接收国家下放事项20项,合计取消和下放约60%的省级核准事项,将企业投资的省级核准事项减少为19项。

  有关部门陆续出台具体扶持方案。扩大社会投资准入范围,降低准入门槛,发展混合经济,并努力打破各种对民间投资制造隐形障碍的“玻璃门”“弹簧门”,拆除“表面迎进去、实际推出来”的“旋转门”。

  全面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先照后证”“宽进严管”,最大限度地为投资主体松绑,激发民间投资创业热情。

  设“路标”为民间投资参与市场竞争开路。继2012年11月首次向民间资本推出11个领域474个项目以来,今年9月,我省再次向社会资本伸出橄榄枝,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领域推出122个项目,总投资约2248亿元。

  创新投资合作方式。在全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建设。

  此外,我省还千方百计推动企业通过上市、到新三板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发行企业债等,多渠道增加社会资金供应。

  我省高速公路项目成为民资新跑道,通用航空领域民资竞飞翔。长乐塘前至福清庄前高速公路、顺昌至邵武高速公路引入社会资本已获批复;福建通用航空公司等纷纷在我省规划建设通用航空制造基地和临空产业园。

  “我省将拟定民间资本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管理办法,进一步放开民间投资准入条件,促进社会资本愿进来、进得来、留得住、可流动。”省发改委副主任吴亮碧表示。

【责任编辑:林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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