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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餐饮店仍设“最低消费” 经营者称成本需要
2014-10-10 14:27:03  作者:李秋云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字号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10月10日讯 下馆子进包厢需要“最低消费”?点菜吃不完,想打包却不好意思?从11月1日起,再遇到这些情况,你就可以大大方方跟商家讲法了。

  本月8日商务部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中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同时建立节俭消费提醒提示制度,并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志,贯彻节约用餐、文明用餐标准,并引导消费者餐前适量点餐,餐后主动帮助打包,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记者昨日走访泉州中心市区一些酒店、酒家发现,设置“最低消费”的做法仍然存在。业内人士表示,《办法》实施后具体效果如何,还有赖于执行力度。

  泉州仍有最低消费 经营者称成本需要

  离《办法》施行只剩不到一个月,但昨日记者走访发现,“最低消费”仍然存在,商家对此也并不避讳。

  “需要最低消费。不同规格的包厢,最低消费的金额也不一样。有的1000多元,有的至少要2000元。”市区一家酒店的工作人员说,包厢大小以及豪华程度不一样,最低消费的金额也不同。

  除了酒店外,一些规模较大的餐馆也会设置相应标准。丰泽区一家海鲜酒楼就称,中午使用包厢没有要求最低消费,但晚上用餐顾客多,包厢要求最低消费从1000元~3000元不等。

  此外,有些咖啡馆对包间的最低消费也有要求:少于10个人,最低消费为150元;超过10个人,每人需最少消费15元。

  “进入包厢消费,能够享受更好的用餐环境,我们也需要付出更多的人力成本等,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很正常,我们都会提前告诉消费者。”一位酒店业内人士认为,这是经营成本的需要。“如果不设最低消费,那要个包间只点两个菜,聊几个小时,我们怎么维持?”另一位经营者反问。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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