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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男子网吧内携刀强暴妻子 争执后杀妻再自杀
2009-04-14 10:11:55  来源:厦门网  【字号
  商报讯(记者 陈光豪 实习生 张海娟 通讯员 林泳平)挽不回妻子的心,在大白天下,他竟然携刀在网吧的消防通道处与“妻子”发生性关系,还想捅死“妻子”后再自杀。近日,这名男子被思明区检察院批捕。

  燕亮(化名)是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无业人员。2005年,燕亮与阿丽(化名)在鼓浪屿相识。一年后 ,两人在燕亮的安徽老家举行婚礼,由于双方都没到法定婚龄,并没有办理结婚证。不过,两人很快有了爱情结晶,生了一个男孩。

  阿丽说,婚后燕亮经常打她骂她,今年初,她不由产生彻底和燕亮分手的念头,但在安徽老家不敢跟燕亮提出来。

  今年2月份,燕亮到上海找工作。没几天,阿丽也找借口来到厦门一家网吧打工。没多久,阿丽在电话中向燕亮正式提出了分手。

  3月下旬,燕亮来到厦门想挽回阿丽的心。燕亮交代,由于没钱,他都是露宿街头。燕亮还说,在几次交谈中,阿丽分手的态度都非常坚决,自己最后不由产生杀人后再自杀的念头。

  3月29日上午8时许,燕亮持一把西餐刀来到网吧找阿丽,想再一次劝说阿丽回心转意,但阿丽还是不同意。燕亮事后交代,他就把阿丽拉到网吧楼下的消防通道处,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燕亮交代,完事后,他还没下定决定要杀死阿丽,还继续劝说阿丽,但纠缠也招来阿丽的一顿骂,自己就越听越生气。阿丽也说,当自己不同意请假跟燕亮出去时,燕亮又威胁“如果报110的话,就要杀掉一个人”……

  临近11点,当阿丽从网吧洗手间出来后,一番争执之后的燕亮头脑一热,就在门口用手勒住阿丽的脖子,用刀连续捅剌阿丽的脸部、脖子,试图将妻子杀死。

  网吧其他工作人员立马上前制止,但阿丽还是严重受伤。此时,燕亮又持刀捅剌自己的脖子试图自杀,不过被网吧保安及时制止。

  小王也是网吧工作人员,她回忆:当天10时左右,她在收银台时,阿丽还走过来向她要纸条,阿丽匆匆在上面写了几个字,随后燕亮跟了过来。当时,阿丽把纸条丢在吧台靠旁边的地方,不过,她没有注意。当后来发生伤害事件后,她才在中午注意到吧台上的那张小纸条,上面写着“报110,他有刀”。

  说法

  若强行,就是“婚”内强奸

  检察院是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批捕燕亮。但此案也提醒,没有结婚证,如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搞不好就变成强奸。

  事实上,燕亮与阿丽虽然举行婚礼并生有一子,但双方并没有办理结婚证,两人在法律上依然属于非法同居关系,小孩也属于非婚生子女。现在,在阿丽已明确提出分手情况下,若燕亮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就会涉嫌强奸罪。

  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即使行为人以为自己的行为违背妇女意志,但实际上妇女完全同意或者自愿的,就不应认定为强奸罪。

  而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不应只从表面上看妇女有无反抗、拒绝的表示,还应考虑妇女是否能够反抗、是否知道反抗、是否敢于反抗等情况。

  就本案而言,不能仅仅因为燕亮自己交代是强行发生性关系,就直接认定为涉嫌强奸罪。

  检察官介绍,在批捕阶段,检察机关只要查明存在一个罪名,就可以批捕了。目前,检察机关还在对此案作进一步调查。(陈光豪)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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