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新闻网讯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昨天发出公告,决定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全文详见福建人大网站www.fjrd.gov.cn),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建言献策。征求意见时间从今日起至本月25日下午6时。
在法规草案提交一审时,本报曾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就草案提及的保障女性参政议政权、流浪女童可享义务教育、用工合同不得限制女职工恋爱结婚怀孕、男上司对女下属性骚扰从重处罚、为遭受家庭暴力妇女提供庇护所、农村出嫁女被剥夺经济权利案法院须受理、离婚无过错女方分割共同财产不低于60%等七大热点进行详细解读(详见本报5月13日2版《保护女性权利有七大亮点》)。欢迎各界人士结合这七大热点问题各抒己见,多提修改建议。
意见和建议可直接寄往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也可直接在网站上填写立法征求意见表。联系人是张定洲和刘用安,电话是87511353和87509122,传真是87500017,邮编是350001,通讯地址是福州市五四路25号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进入福州新闻网论坛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