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综合讯 近日,福州平潭的10位渔民将国家博物馆等四家单位告上法庭,追讨在发掘平潭大练岛元代沉船遗址时,看守文物以及在船只被租用的费用共计100多万元。
据了解,2007年10月,经国家文物局批准,中国国家博物馆水下考古研究中心、福建博物馆文物考古研究所、福州市文物考古工作队、福州市文物管理局四家单位签订了《平潭大练岛元代沉船遗址抢救性发掘协议书》,联合组成“平潭县屿头乡元代沉船遗址水下考古发掘队”,对大练岛元代沉船遗址进行了水下考古发掘。
由于当时平潭海域的水下盗捞行为十分猖獗,需要在沉船遗址的现场实施24小时不间断的看护工作。福州市文物考古工作队就与当地两艘渔船及一艘货船签订了合同,租用船舶并雇用了10名船员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看护工作,一直持续到水下发掘工作的开始。
2007年12月11日,此次水下考古发掘任务结束,出水沉船遗物300余件,考古工作完成。但是渔民的工钱却无人支付。无奈之下,10位渔民起诉到法院,他们追讨的钱共30多万元。另外,还有两位渔民起诉要求四被告支付长达一年多时间的租船费用,两项费用共计100多万元。
目前,厦门海事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并已通知被告单位,并将与7月3日第一次开庭审理。据海事法院了解,因水下考古作业带来的劳务纠纷问题,在全国还是第一例。
渔民守护文物使其免遭盗捞
据福州市考古队队长林果介绍,2006年9月8日,位于福建平潭海域一艘元代沉船的发现,是国家继“南海一号”、“碗礁一号”之后的又一大发现。当时在沉船里发现的是龙泉窑的青瓷,“这可是与景德镇青花瓷齐名的珍贵文物!”林果说。
但是,发现古代沉船后,盗宝者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之下,不惜一切代价进行海底盗宝。
据他介绍,当时盗宝分子十分猖獗,有一伙盗宝分子甚至控制考古队员下海盗捞沉船文物,甚至恐吓要炸考古队员的船。
“如果再任由这样下去,再盗几天,就光了。”林果说起当时的情况还显得焦急。
情况紧急,他迅速向上级部门报告。随后,在征求上级同意后,林果租了两艘渔船,并聘请了一批当地渔民看护沉船上的文物。“我们请的这些渔民都是当地有声望的人,这样才能镇住盗捞者,另外,为了监督他们,我们又从福州派了几个人到渔船上配合看护。”
林果告诉记者,雇人看护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文物继续落入盗捞者手中,如果没有这些看护渔民,恐怕文物早被盗光了。
渔民现场看护起到了立竿见影的作用。据一位国家考古队队员介绍,2007年10月正式挖掘时的现场,基本保持了2006年9月考古队员下海调查的情景。
市考古队长证实欠款为渔民叫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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