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12日,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布了我省2007年十大消费纠纷案例,(以投诉解决时间为准)提醒市民当心消费陷阱。 案例一女子整容 竟整掉半边脑壳 2006年6月19日,24岁的王某到174医院整形美容中心做抽脂填充太阳穴手术,手术后昏迷不醒。6月21日医院又给王某做了开脑手术,王某被取下左边脑袋壳(脑颅骨)。手术后,王某右手右脚不能动,记忆力和语言能力都出现障碍,随后又得了癫痫。 医院方面认为,他们已告知患者手术有一定风险,手术前王某也在手术同意书上签了字。但福建省方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果表明,手术同意书上的签名和王某之前的签名,不是同一个人的笔迹。 2007年5月10日,王某将美容中心所属的医院告到厦门思明区法院,要求做“医疗鉴定、笔迹鉴定、护理鉴定、伤残鉴定”。在思明区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医院补偿王某75万元,并免除了她三次住院的医疗费用约15万元。 案例二 婚宴蛋糕受污染 消费者集体中毒 2006年10月3日晚,惠安县消费者庄某、王某、骆某3家举行婚宴。随后陆续有赴宴者出现发热、腹痛、腹泻、呕吐、头痛等症状并入院治疗。经当地卫生局调查认定,上述3家向惠安县东园惠康食品厂购买的用于婚宴的蛋糕,受到了沙门氏菌的污染,是造成此次群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元凶。受害者多次与厂家协商赔偿事宜,始终无法达成协议,2007年向消委会投诉。 经消委会调解,惠康食品厂赔偿有关人员医疗费65190.60元,误工及护理费16834.50元,退还蛋糕款1097元,总计83122.1元。惠安县工商局依法吊销惠康食品厂的营业执照。 案例三 花费7万多元 买回“三无”产品 去年6月29日,消费者李先生在石狮市海祥航海通讯仪器店买了6台导航雷达,毎台价格为13700元,由该公司送货并负责安装。安装时,李某发现该产品是“三无”产品,要求退货,但遭拒绝。 经消委会调查,发现该产品无合格证、保修卡、生产厂家以及厂名厂址等,惟一的标志是“MADE IN JAPAN”等字样,认定该导航雷达为“三无”产品。经调解,商家退还购货款78800元,并承担运费200元。 案例四 景区标志不明 游客摔成重伤 去年10月13日,温州游客陈某等10余人在宁德三都澳景区游玩时,由于景区停电,陈某又不识路,在迷宫洞游玩期间,看到一个倒三角洞口,以为是迷宫洞口,带头爬了进去,一脚踏空,当场沿石壁急滑而下,重重摔在洞底大石上。经医院检查为右小腿骨和髋骨粉碎性骨折,医疗费花去4万余元。 蕉城区消委会调查认为,消费者虽有不慎之处,但三都澳景区因缺乏必要的安全措施及明确的服务提示,应承担游客摔伤的主要责任。经调解,景区一次性补偿陈某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3万元。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