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29日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销售和质量安全。
质检总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系统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障节日期间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通知要求,各级质检部门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切实促进蔬菜、水果、活畜活禽等鲜活农产品的运输和销售。通知明确要求,各级质量技监部门在对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内涉及销售鲜活农产品的单位依法进行计量检定时,要免收各种计量检定费用。各级质检机构对送检的鲜活农产品,要优先进行检验,尽量缩短各个环节的衔接时间,保证快速准确出具检验结果,对能免除的费用要尽量免除。
(福州日报记者 檀东焜 通讯员 沈质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