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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记者从市煤管局获悉,市政府决定自2007年10月1日零时起全面启用由市财政局印制的采用条形码的新版防伪《福建省龙岩市煤炭准运证》,旧版的煤炭准运证同时废止。
据悉,此举旨在更好地实施煤炭准运管理制度,有效预防私印煤炭准运证现象,
切实加强对煤矿生产经营秩序的管理,促进我市煤矿安全整治工作。2007版煤炭准运证的适用范围与2005版一致,2007版煤炭准运证的申领、签发、使用、核销仍按《龙岩市煤炭准运证管理暂行办法》执行。2005版煤炭准运证将上缴市财政局统一销毁。
市财政局和煤管局已联合召开全市启用新版煤炭准运证工作会议,向各产煤县(市、区)财政局、煤炭管理部门及财政票据管理部门具体介绍了新版煤炭准运证的主要特点、防伪识别等,以促进新、旧版煤炭准运证交接工作的顺利完成。(莫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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