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0日从省公安厅获悉, 今年上半年,我省共立各类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82起,破案5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3名,涉案总值1.79亿余元,挽回经济损失2462.2万元。针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日趋突出的情况,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整治时间持续到明年6月。 据介绍,这次专项打击整治的重点是:非法集资类经济犯罪,非法经营证券、期货的经济犯罪,非法传销犯罪与合同诈骗犯罪。警方根据我省涉众型经济犯罪发展态势以及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手法、特点,通过媒体公布3种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案例,提醒广大群众注意。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切勿相信犯罪分子的花言巧语,要谨慎识别、理性投资,以免上当。不要盲目相信“高额回报”、“无风险”、“保本付息”等承诺,对于自己没有把握的投资形式,可向相关部门咨询后再作决定。 相关案例 涉众型合同诈骗类犯罪 汽车租赁诈骗手段翻新,由简单的承租人持假证件将汽车骗出倒卖,转向汽车租赁公司将向公众租赁来的车辆非法抵押进行融资的涉众型经济犯罪。 近期,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经侦大队破获了一起利用汽车租赁实施合同诈骗、非法融资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郭某某以漳州诚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名义,在厦门、漳州等地向数百名群众租赁汽车,骗取汽车394辆,然后将取得的汽车抵押(出租)给他人,以此进行大规模融资,涉案金额高达2000余万元。今年以来,因郭某某资金链断裂,由此引发多起车主集体上访,争夺汽车的事件。 涉众型证券类犯罪 犯罪分子打着“原始股权转让”、“网络基金”、“投资理财”的名义大肆欺骗投资者,骗取钱财,不仅危害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而且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近期,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了何某等人操纵福州9家中介机构以推销假股票为名诈骗股民的系列合同诈骗案。犯罪分子编造“江西松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系虚假公司)股票即将在美国纳斯达克和英国伦敦挂牌上市的信息,宣称该中介机构受“松本电气”股东刘某某等人委托转让公司股权,诈骗山东、江苏、江西、新疆、重庆等地100余名股民,涉案总值高达916万余元。 涉众型非法集资类犯罪 直接侵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仍比较突出。 今年3月,莆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破获了一起集资诈骗案。经查,2005年3月至2006年6月间,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以投资开发红豆杉项目为由,以高额利息或许诺股份分红为诱饵,骗取20多名群众共计人民币182.09万元,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
(福州日报记者 程仁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