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近日从省经贸委获悉,根据相关通知要求,我省典当行将于本月集中更换经营许可证。 据悉,按照《典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今年11月30日前经省经贸委批复变更名称、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事项的典当行,应于12月集中更换《典当经营许可证》,其中8月30日前变更上述事项,且已核发新证的典当行不再换发新证。为按时做好换证工作,相关典当行须于12月10日前将经营许可证正、副本送到省经贸委,以便统一向商务部申请核发新的经营许可证。
(福州日报记者 檀东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