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12月7日,《东南快报》报道了福州市同祥食品有限公司将霉变腊肠“加工”销售的消息。福州市质监局立即做出紧急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肉制品生产企业检查整治行动,确保市民食品消费安全。
上午10时许,省质监局副局长吴赳、福州市质监局局长林洋带领执法人立即赶赴福州同祥食品有限公司。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公司一楼的贸易仓库中库存10种产品,其中代理销售南通、浙江、湖南的产品7种,自行分装的产品3种。自行分装的产品分别是:1、南通华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辉彤”香肠,净含量:400克/包,数量:2800包;2、南通华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辉彤”精制麻辣肠,数量:253公斤;3、福州同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辉彤”高山萝卜仔,净含量:1000克/罐,数量:540罐。上述3种产品分别发往山姆会员店、永辉超市、好又多超市、华都超市。
据查证,福州同祥食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百货、办公用品、日用杂品的批发、代购代销;加工、糟制禽类,分装定型包装食品。该公司于2005年8月8日曾获得酱卤制品中的香糟鸭食品生产许可证,但该公司的获证产品香糟鸭从今年的5月18日之后没有生产,属停产状态。7日,记者曝光的该公司生产腊肠属于超范围无证违法生产。
福州同祥食品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分装生产经营违法活动。在该公司现场,福建省质监局中心检验所及福州市产品检验所分别对该公司经营的10种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果将于近期公布。执法人员已查封了上述产品、原料、工具、设备等,暂扣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拟按《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予以从严处理。
在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取证的同时,福州市质监局与工商部门分工协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对生产企业、超市卖场开展肉制品专项检查,并通知相关超市对涉案产品下架、封存,听候处理。
7日,省市质监局还先后对福州市区10家肉制品企业及相关超市和进行检查。
(福州新闻网记者 陈玲云 通讯员 王文选) |